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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监管企业党支部“五化”建设知识问答(十二)

发表时间:2020-11-16 10:29:33 来源: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编辑:马菀倬

  3. 组织生活会是什么?

  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 1 次。遇有重要情况, 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上,主要检查党员的以下情况: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2)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3) 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 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在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当国家、集体、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 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 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 深入实际、联系职工群众、服务职工群众,做职工群众工作的情况。

  (8) 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 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九项规定”、省国资委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反对“四风”及廉洁自律情况。

  (10) 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会前,要做好确定主题、报批方案(应提前 10 天报上级党组织审核会议方案)、深入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撰写分析检查材料或提纲、对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深入沟通、取得共识等准备工作。会中,要针对支委班子及党员个人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征求意见时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要红脸出汗,防止和纠正组织生活会上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帮助党员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党支部书记首先要代表支部班子认真查摆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接受支部党员的批评,然后要带头作自我批评,并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每名党员开展自我批评后,由党支部书记带头、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批评。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同时在 15 日内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批评,自觉改正缺点和错误。


  4. 民主评议党员是什么?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是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每年进行 1 次。一般结合年底组织生活会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职工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2) 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1) 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拼搏奉献推动企业发展。

  (2) 是否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

  (3) 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 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按照学习动员、自我总结、支委初评、大会评议、组织评定等 5 个程序进行(未设支委会的对“支委初评”程序不作要求)。其中,大会评议要经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等 5 个步骤。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党员自评、党员互评。党员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 结合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 (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评议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不能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资料。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同意,可以不参加或者以合适的方式参加民主评议,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向他们通报情况,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

责编:马菀倬

来源: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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